本文介绍了合同有效期的概念及其法律约束力,阐述了合同约束力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同时介绍了合同无效的情况及其处理方式,最后阐述了合同有效的条件。
法律分析
合同有效期是指在民法典法律约束力下,双方或多方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需要共同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行为,这些职责和义务为各方在法律上形成相关的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
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二、合同无效怎么办
合同无效如何处理的办法有两种:
1.返还财产应使用恢复原状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公里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使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
2.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应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三、合同有效的条件
合同有效的条件为:
1.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资格、能力;
2.合同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成立的;
3.合同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双方当事人均已签署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二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