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供了一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的文本,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同意将结婚时所持有的财产共同分割,并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此外,协议还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以及夫妻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协议中还特别强调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财产的归属问题,以及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
法律分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的基本情况
胡××,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沙市××××××,身份证号码:372××××××××××××××。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双方同意,胡××和妻子XXX(姓名待定)在结婚时所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XXX婚前所持有的房产(房产证编号:XX××××××××××××××)归夫妻共同所有;
(2)XXX婚前所拥有的汽车(车牌号:XX××××××××××××××)归夫妻共同所有;
(3)XXX婚前所投资的公司股权(公司名称:XX××××××××××××××,注册资本:XX万元)归夫妻共同所有;
(4)XXX婚前所拥有的存款(账号:XX××××××××××××××,存款金额:XX万元)归夫妻共同所有。
2. 双方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再根据双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双方实际出资比例为:
(1)胡××:XX%;
(2)XXX:XX%。
3. 双方同意,上述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离婚时失效。
4. 双方在执行上述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
王××,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沙市××××××,身份证号码:372××××××××××××××××。
我俩于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年X月年购得位于XX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三室一厅,70.39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年X月属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XX市××区××××),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单独所有,王××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年张××在××县××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单独所有,李××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
协议人签字: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在处理家庭共有财产时,首先要区分哪些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哪些财产是父母多年积蓄和购置而由全家共同使用的财产,这些财产不是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财产。只能由父母自愿分割赠与给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哪些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不能算作家庭共有财产。只有在严格分出哪些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后,才可以对这些财产处分。对其他家庭成员所有的人个财产不能处分。如果出卖、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家庭共有财产,除了要先区别财产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还要在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处理,没有协商一致的处分行为无效。
2、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事先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处分,但并不是说对方共有的每一件财物都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处理,主要对价值较大的财物或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财物才必须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处分。否则一方的处分行为无效。如果夫妻一方处分共有财产时,另一方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应视为同意,事后不能以自己未曾参与处分而否认处分的法律后果。
3、财产共有人对共有性质有争议,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而无法查清的,一般情况下都按共同共有认定处理,另外对财产为共同共有还是个人所有有争议,又难以查清的,一般也按共同共有财产认定处理。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存续期内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的一份协议。在签订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充分考虑财产的性质、价值以及实际出资比例等因素,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夫妻双方还应在协议中约定如何处理共同财产分割时的争议,以及如何处理共同债务等事项,以保证协议的执行和婚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