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延长办案期限,存在人为退侦,以达到延长办案期限的目的,实质上是办案效率不高、执行诉讼法不严格的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