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爵有机硅
(南京)有限公司
1.目的
为满足产品生产及品质需求,对供应商的开发与维护、成本、交期、供货品质加以规范以保障供应商交期、价格及质量满足本公司要求,建立本公司市场声誉,与供应商达成互利共盈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制造生产有关之原辅材料、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之供应商;
3.权责
采购部:负责新供应商的开发和主导新供应商的评审
质检部:负责主导供应商年度稽核及供应商品质评价、辅导与监查
研发中心:负责评估供应商技术能力及工艺制程能力
4.定义:
客户指定供应商:由于客户原因,为保障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在使用某些原材料时要求供应商按照其认可的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处购买已验证合格的原材料或规定型号的供应商,通过书面通知或工艺要求形式通知供应商遵照执行,中途不得更换。
5.作业内容
5.1 .供应商选择
5.1.1 供应商开发申请:
由采购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意向并有能力为本公司提供原材料或服务的供应商,其能力要求主要是:承制或承揽本公司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委外加工、仪器设备、模治具、化工原料的能力,报请主管核准后,填写并建立《供应商调查表》“DJCGB-FR003”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初步符合我司基本要求的供应商组织并安排前期导入工作;
5.1.2 供应商的评审作业:
5.1.2 .1由采购部主导,召集质检部、研发中心、物流部门,共同组成供应商评审小组,对供应商
产能、技术、质量、环保等各项能力进行现场评审,评审过程将按供应商质量系统稽核表进行,评审完成时由审核组长召开会议讨论,评审组组长按照评审原则并结合会议讨论结果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将报送上一级领导进行核准,评审通过者将登录为合格供应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清单内,以备采购原辅材料时选用;
5.1.2 .2 每种物料必须设有备选供应商,保障原辅料的采购无缺料,断料或质量问题时停线;
5.1.3 合格供应商登录作业
5.1.3 .1 合格供应商登录要件包括:
A 经供应商质量系统稽核表评鉴合格:评鉴分数于80~100%为Approved,于60~79%为
Conditionally Approved,小于60%以下为Rejected;
B 供应商负责人或管理代表签署:采购/品质合约等;
C 若供应商于本项规范制定前已认可为合格供应商者,应依据供应商风险性逐步制定供
应商稽核计划,将其稽核资料补齐;
D 特殊供应商:符合下列情况者:
a)客户指定之供应商
b)独家供应
c)包材、标签
d)国外供应商
e)国内远程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并经质检、工程、采购最高主管决议是
否需做评鉴)
f)金属原料
g)塑胶粒
h)贸易厂商
i)关系企业
E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调查表》“DJCGB-FR003”、厂商营业执照、厂商
税务登记证、质量环保认证等相关认证证书;
5.2 供应商的季度评核
5.2.1 评核频率:每季一次,每季后面一个月10日前完成上季的评核;
5.2.2 评核等级:评核等级区分为A、B、C、D四级
A级(85分-----100分);B级(70分-----84分);
C级(60分-----69分); D级(60分以下------)
5.2.3 :评核内容:已交付产品的质量业绩
(包括进料质量合格率、生产现场投诉率和顾客投诉率)、
交付产品的交货达成业绩
(包括交期达成率以及附加运费率)以及供应商日常对接中的配合度。
5.2.4 评核依据:
5.2.4 .1评核得分不得低于60分,否则将影响后续交货与合作;
5.2.4 .2 每月交货批数超过5批(包括5批)列入评核范围内;未达5批不列入评核范围;
5.2.4 .3 供应商进料每次不良将在当月评分中扣除1分,依此类推;
5.2.4 .4 检验员每次的开出异常单,责任单位将需针对问题点进行全面性的改善及回复,每次回
复的改善对策如果没有针对性,被退回者将在每月评核分中扣除5分;
5.2.4 .5 当外包产品在客户段发生重大客诉案件时,视情节严重进行扣款(5分---10分);
5.2.4 .6 当同家外包进料连续三批被退货时,在当月评分中加扣5分;
5.2.5 评核成绩:
1.交期得分=20_交期达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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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加运费=10-产生附加运费次数_
23.产品合格率得分=20_产品检验合格率
4.现场投诉=20-生产现场投诉原料不良次数_5
5.顾客投诉=20-因供应商原因顾客投诉次数_10
6.配合度得分=采购人员根据供方处理问题、与供方的沟通、服务态度等方面进
行打分。
(不好:2分;一般:5分;好:10分)
由采购部根据供方表现填写《合格供应商季度考核表》“DJCGB-FR008”并进
行打分。
根据评核等级:A级为优秀供方,可加大采购量;
B级为合格供方,可正常采购;
C级为合格供方,需进行整改,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
D级为不合格供方,予以淘汰。
5.2.6 供方分级、分类管理:
5.2 .
6.1 对合格供方依据每一季度的业绩评价,将供方分为三级管理
I级供方:交货及时率≥98%;质量合格率≥95%;配合度好,售后服务好。
II级供方:交货及时率≥95%;质量合格率≥90%;配合度好,售后服务良好。
III级供方:其他
开发新产品时,优先选择I级供方供货,II级供方次之。连续2个季度被评为III级的供方,采购部通知其整改,一年以内仍没有改善的将逐步取消其供货资格。
5.2 .
6.2 依据供方所供物料影响产品的程度不同,将合格供方分为三类:
A类:主要原材料及关键外协、外购件。
B类:辅助原材料、普通外协、外购件、工序外协件、重要包材。
C类:其他。
5.3 客户指定之供应商评鉴:
5.3.1 客户指定供应商之定义:凡为客户指定交料之供应商;
5.3.2 客户指定供应商仍需进行评鉴,经评鉴不合格时由质检部先进行辅导改善;
5.4 贸易供应商或国外供应商之评鉴:
5.4.1 贸易供应商之定义:非直接或间接生产物料之通路商;
5.4.2 贸易供应商或海外供应商可不需作实地评鉴,需将《供应商调查表》“DJCGB-FR003”发至
供应商自评传回即可;直接以样品承认后即可,样品承认依〈零件承认作业细则〉作业;
5.5 质检部进料检验员每季度10号前对上季度供应商允收率、批退率等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
传与采购;
5.6 合格供应商质量环境体系稽核:
5.6 .1供应商不定期稽核时机:
5.6 .
1.1 对由于来料原因导致厂内制程或客户制程中产生重大异常之供应商进行稽核;
5.6 .
1.2 对供应商发生环保异常时进行稽核,主要针对环保查检表内容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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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2供应商定期稽核时机:
5.6 .
2.1 供应商:根据《供应商年度稽核计划表》“DJCGB-FR009”对供应商进行不定期稽核,稽
核频率为1次/年,需将质量环保体系稽核资料发至供应商自评传回即可
(国外
供应商适用);内地供应商稽核由质检部和采购课共同去工厂实地抽查,样品承
认依〈零件承认作业细则〉作业;由采购部制定《供应商稽核报告》“DJCGB-FR004”
5.6 .
2.2 质检部应于每年12月底排定建立明年度之《供货商年度稽核计划表》“DJCGB-FR009”,
并掌控执行;
5.6 .3 质检部根据《供货商年度稽核计划表》“DJCGB-FR009”提前一周将质量环保体系稽核资料
发给各供应商进行自评,供应商需将查检表项目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文件编号填写备注栏里后发给质检部,质检部针对供应商回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发出正式稽核通知;
5.6 .4 供应商稽核缺失:质检部稽核后将缺失汇总整理,传与采购及供应商;
(稽核被评为
C级供应商者,无需进行复核)
5.6 .5 合格供应商连续一年未交货之供应商稽核时机:
合格供应商连续一年未交货,取消年度稽核计划,待正常交货入料前再进行稽核
(需采购
提前两个星期质检部安排稽核);
5.7 当供应商地址/环境/生产材料/制程/设备等重大变更时,供应商应主动通知采购部或质检部,
质检部对其重新安排稽核;
5.8 质检部应每季按时更新《供应商年度稽核计划表》“DJCGB-FR009”;
5.9 供应商的处罚与取消
5.9 .1供应商若于平时交货之质量、交期上有重大影响本公司之权益时,评核单位得立即采取
惩罚或取消供应商资格之措施,无须至月评核时才做处罚,经上报领导后可直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9 .2取消供应商资格作业
5.9 .
2.1 两年未发生交易之厂商;
5.9 .
2.2 由采购部门开立奖惩实施通知单,按照取消合格供应商要求更新合格供应商清单将取消的
供应商名称删除并重报部门主管核准;
5.9 .
2.3 经取消资格核定后,采购单位须以正式行文通知供应商;
5.9 .
2.4 经由本公司取消资格之供应商,须于一年后且该供应商已能配合本公司之要求时,供应商
或申请单位可再次提出登录申请;
5.9 .3 供应商若于平时交货之质量、交期上有重大影响本公司之权益时,评核单位得立即采取
惩罚或取消供应商资格之措施,无须至季评核时才做处罚,经上报领导后可直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6.相关文件
6.1 DJCGB-FR002 合格供应商清单
6.2 DJCGB-FR003 供应商调查表
6.3 DJCGB-FR004 供应商稽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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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DJCGB-FR005 供应商稽核改善报告
6.5 DJCGB-FR008合格供应商季度考核表
6.6 DJCGB-FR009供应商年度稽核计划表
7.流程图:
7.1 附件一新供应商评鉴流程图
(附件一)新供应商评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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