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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传收发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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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电传收发服务标准

电子文件编码

JDQT075

 

1-1

接收

(1)收到电传后,首先要与电脑核实,再按宾客要求及时通知客人,在《传真收发簿》上登记;

(2)将收到的备份电报(一份复印件)中复印件留底;

(3)将电传请行李员发给宾客并收款,账单第一联交给宾客,第二联留底,第三联交给财务部。

发送

(1)为要求发电传的客人准备好桌椅和电传纸;

(2)核对客人的姓名、房号,请客人出示住房卡,将客人的账单、电传纸放在一起,使之不会弄乱;

(3)确认客人手写体字迹清楚,号码、电传回号、城市号准确;

(4)在客人账单上填好项目并注明时间,以备因电传时间有争议时有据可查;

(5)打印一份草稿请客人核对,若客人等不及或客人已离开商务中心,请当班经理以发电传前核对电传草稿,以确保准确无误;

(6)如所有机器都在使用中,向客人做出说明,使客人知道线路畅通时会尽快发出;

(7)发送完后,把发出的电传送到客人房间。

结账

(1)开单收费或请客人签单;

(2)在记录本上记录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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