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 | 消防中心紧急报警处理标准 | |||
电子文件编码 | JDQT0 | 页 码 | 1-1 | |
●接到紧急报警 (1)认真听清报警地点和报警人姓名并做好记录; (2)重复报警地点和报警人姓名。 ●通知有关部门 按下列顺序通知有关人员: (1)保安部经理; (2)客务部总监; (3)工程部总监/经理; (4)失火部门总监/经理; (5)总经理办公室; (6)医务室值班医生; (7)有关部门。 如火情严重首先通知总经理,向消防队报警,根据保安经理,或酒店值班经理,或酒店更高级别人员的指示处理。 ●填写报警记录 (1)报警时间、地点和报警人姓名; (2)记录发出通知的时间及回复情况; (3)记录报警电话人的姓名; (4)话务员姓名; (5)等待记录消防中心通知的报警原因; (6)记录对外报警的指示。 | ||||